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審核,鎮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登記,我公司已于2015年9月6日由“江蘇鎮江建筑科學研究院集團有限公司”正式更名為“江蘇鎮江建筑科學研究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現就更名后有關事務公告如下:
一、公司更名后,原開戶銀行、賬號、地址、聯系電話、傳真等不變。
二、自2015年9月6日起,公司正式啟用新名稱公章,原名稱公章、合同專用章、業務專用章自2015年9月6日起停止使用。
三、名稱變更不影響我公司原有的各項權利及承擔的各項義務。原江蘇鎮江建筑科學研究院集團有限公司的資產和債權債務以及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合作協議等法律文書,均由江蘇鎮江建筑科學研究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承繼和延續。
真誠感謝社會各界對我公司的關愛和支持,我們將一如既往,用心經營,誠信服務 。
特此公告
江蘇鎮江建筑科學研究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九月六日 |